南通法援3天化解36名民工讨薪纠纷
03.02.2017 12:36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实时对接体现法律援助优势。 1月15日,黄某某等36名农民工所在的南通市某钢绳有限公司停产。此后两天,因公司拖欠工资,该36人情绪激动,围堵当地政府和信访部门。由于案情重大,人数众多,离春节不到10天,工人们的情绪非常激动,如果处理不当极容易引发过激事件。信访部门通过“南通市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接待处置小组”与该小组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实时对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为黄某某等人讨薪。
争分夺秒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1月18日,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黄某某等36多名农民工,迅速开辟绿色通道,工作人员及时为他们办理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并即时将案件指派经验丰富的王伟战、陈兵二位律师承办。办案人员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走访调查,收集掌握相关证据材料,一直忙到晚上8点多钟,终于在一天之内就准备好各种证据材料,为他们在第二天向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做好了准备。
多方联动三天得薪频点赞。 经过承办律师和仲裁人员大量的工作,并在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下,终于找到钢绳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思想沟通,该公司负责人同意由劳动仲裁部门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1月20日,双方达成仲裁调解协议,钢绳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黄某某等36名农民工工资款共计187万余元,解除与36名工人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59万余元,两项合计247万余元。本案从接案到达成调解协议,前后不到3天,黄某某等36名农民工对于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对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表示由衷感谢。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对市法律援助中心快速介入,稳定工人情绪,高效办理案件给予充分肯定。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3.02.2017 12:36
故
事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