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5.02.2016  10:04

  2015年,南通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300人,分别由海门市和启东市承担。南通市农委统筹谋划,精心指导,协调督促海门、启东农机学校,严格按照省局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培训工作。相关县(市)立足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设置培训内容,注重创新培训方式,立足强化培训管理,圆满完成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分别组织培训植保机械操作工200人和农机服务经纪人100人。

  为提高新型职业农民农机培训质量,增强培训实效,南通市着重落实好六项制度。一是推行“第一节课”制度,开班第一课由农委领导亲自授课。二是建立公示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培训任务、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及补助标准。三是严格班级管理制度,选派工作人员担任班主任,成立班委会,在日常管理中实行分组管理。四是规范台账制度,每期培训班建立一套档案。五是执行上报制度,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培训的相关情况。六是加强后续跟踪制度,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与考核,不定期电话或实地对学员进行回访。

  在2015年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机培训集评议活动中,启东市农机学校、海门市农机学校分别以96分、94分的成绩获全省第一、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