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户籍新政:购房60平以下工作1年即可落户
人民网南通11月25日电 (记者王继亮)“我可以在南通买房落户了。”记者今天在江苏南通市南大街随机采访时,来自安徽六安的张建华得知当地实施户籍新政后颇为激动。今年33岁的张建华来南通工作不足三年,一直租房居住。当日起施行的南通户籍新政,除了针对外来人员取消购房面积限制外,还对本地居民户口实行通迁制度。
市区购房60平米以下就业满1年即可落户
张建华来南通市港闸区一家企业工作三年不到,对当地人文环境非常认可。他想摘掉“外来务工人员”这顶帽子,也从而让读小学的儿子不再是外来务工子弟。如果按照原先的政策,他们要想很快落户就得购房60平米以上的房子。
11月25日,南通户籍新政让张建华一家顿觉柳暗花明,他打算近几天就查找房源,择日购买。原来,新政把原先外地人在南通市区落户购房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须满5年”的条件改了,取而代之的是“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就业年限须满1年即可落户”,同时“购房60平米以上且合法稳定就业”的落户条件和之前一样。南通市公安局相关人士解释称,这相当于变相取消了购房落户的面积限制。
一家房产中介的老板告诉记者,随着南通陆海统筹与江海联动发展的进程加快,南通外来务工人员有上升趋势,预计未来一段时间60平米以下的房源将呈现良好的销售态势。
南通本地居民户口实行通迁制度
记者注意到,新政中“实行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也让南通市域内的当地人拍手称快。此前的户籍制度规定:南通本市居民户口跨县(市)区迁移的,参照市外迁入条件,必须在迁入地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合法稳定就业。这一项规定,使一些原本在市区已经购房且实际居住的居民,由于原户籍、工作地及参保手续在其它县(市)区,将户籍迁入实际居住地一直悬而未决。
上述官方人士解释说,新政为满足这类人群的需求,取消了县(市)区间户口迁移的住房面积及工作地域的限制,只要是南通大市范围内的户籍居民,且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拥有房屋产权),均可在住房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并不受工作地域、参保关系等限制。不过,对于要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者,还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事实上,新政除上述规定外,南通市还放开了县级市户口迁移政策: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落户;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以外的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满1年,可以落户;在保持原人才类落户政策的基础上,将往届大学毕业生的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合法稳定就业和有合法稳定住所”,调整为“合法稳定就业”;同时,吸收2009年南通市《关于做好市区优秀农民工落户城镇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优秀农民工的进城落户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和有技术、有技能的外来劳动力来通创业就业。
此外,“取消了投资类人员资金限制”的规定令外地来南通投资兴业的老板备感兴奋。这项规定取消了原来通投资兴办实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的注册资金和年纳税额的限制,以此充分发挥户籍准入管理在鼓励投资创业、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