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建“基本照护险制度” 城区长期失能人员纳保障

04.11.2015  09:23

  2日,南通市政府召开新闻发会布对外公布,根据该市印发的《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从明年1月1日起,将南通市区长期失能人员日常生活护理和照料纳入制度保障,该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基本照护险制度。

  新出台的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创新了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独立于现有5项社会保险之外的新险种。其突破了照护保险覆盖范围仅限老年人这一界限,覆盖对象为崇川区、港闸区、市开发区范围内全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110万参保人员,包括婴幼儿、学生儿童、青壮年。

  该保险基金按年度方式筹集,参保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初期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每人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集每人30元、政府补助每人40元。今后将建立动态稳定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在筹资总额中的比重,并多渠道筹集资金,接受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南通市财政每年也将从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充实基本照护保险基金。

  《意见》规定,目前享受照护保险待遇条件是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参保人员。照护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项目。对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属于照护保险支付范围及支付标准以内的费用,不设起付线,由照护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