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陆海统筹实施方案获省政府批准

13.01.2015  19:08
  “省节约集约用地计划南通陆海统筹实施方案”近日获省政府批准。      南通市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9亩,规划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已使用近70%。同时,全市沿海规划空间尚未充分利用,已围垦沿海滩涂实际利用率不足20%,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低效利用现象普遍存在。      作为迄今唯一获得国土资源部批准开展陆海统筹发展试点的城市,近3年来,南通市通过对沿海滩涂围垦,建设用海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新增建设用地达5万多亩。实施“腾笼换凤”工程,鼓励存量项目业主对空闲地依法以市场方式调整或调剂给急需用地者。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去年全市再开发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3.1万亩,占全市土地供应总量的51.4%。重点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城市和中心城镇建设提供建设用地1.16万亩。开工建设高标准厂房建筑面积超过260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达1.8。      去年,国土资源部下发“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方案批复”,该市陆海统筹同时获批。南通市国土局会同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着手起草实施方案。方案遵循“规划引领、保护优先、节约集约、试点先行”原则,提出实施节约集约创新、空间布局优化、耕地保护升级、土地整治示范、生态建设优先“五大专项行动”。委托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会同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南京大学、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等多家高校和研究机构,就陆海统筹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等开展专题研究,已形成初步成果。部分“先行先试”工作在各县(市)区已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