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报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情况
24日,南通市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企业年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公示信息抽查等工作相关情况。自去年8月1日全面启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至今年6月30日,2014年度南通市应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共616707户,已报520849户,年报率84.5%;2013年度南通市应年报的各类市场主体共541998户,已报466408户,年报率86.1%,全市已年报的市场主体总数与年报率在全省处于领先位置。
年报制度是指企业按照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制度。该制度实施后,企业无需再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年报的书面材料,营业执照无需加盖年报戳记。
企业如果出现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年报义务、未按规定履行即时公示义务、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四类情形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将不得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目前,南通市共有163268条经营异常记录,其中绝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履行年报义务而被列入的,这些企业在补报年报后可向登记机关书面申请从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但该信用记录将保留。
据了解,银行等行业已经对异常企业实施了相应的信用约束措施,以后会有更多的部门和组织对异常企业采取约束措施,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同时,交易双方可以在交易前查询对方的企业状况,如果企业被列入异常,应当要注意防范交易风险。
为督促企业自觉履行公示义务、并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今年以来,南通市已组织了5次抽查,共抽取8000多家市场主体。7月份,省工商局按照全省已年报市场主体3%的比例组织开展了一次不定向抽查,南通市共抽取企业4286家。在今后的3个月中,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对这些企业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逐一检查,构成列入经营异常四种情形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构成案件的,将及时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