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民宗局积极推进县级民宗机构规范建设工作

22.10.2014  14:32

 

  目前,南通市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的各县(市、区)编委将民宗局列政府工作部门序列,单独制定“三定”方案,保证独立的财政专户提供工作经费,局长由本级人大任命,机关编制数不少于5人或人员数不少于5人。个别未列入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繁重县也表示,按照标准和要求贯彻落实好省编办[2014]8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