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立“校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15.03.2017  00:29

近日,南通市开发区司法局有机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积极构建专业调处多元化解机制,建立“南通开发区校园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进一步加强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纠纷和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

中心”在开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设立“校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由分管校园安保工作的副校长担任主任,明确1名教职人员担任校园矛盾纠纷调处联络员。通过完整的组织机制充分调动全区教育系统、各校参与校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激化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区教育系统、各校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自杀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和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事件等,努力营造和谐、稳定、安全的校园环境。

中心”主要负有五大职责:一是负责辖区内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纠纷和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组织协调和调解处理,受理校园矛盾纠纷的来信来访工作;二是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和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开展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有关不稳定因素;四是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司法行政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学校及周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并适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五是协助做好校园平安创建、安全教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