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服务窗口”优质便捷

07.06.2016  23:36

南通市司法局整合9大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成立行政服务处,2012年2月,在南通市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4年来,窗口业务量逐年攀升,2015年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逾千件,2016年1至5月份已办结683件,优质便捷的服务受到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打好基础,提升服务,确保简政便民零延迟。 2011年底,南通市局就整合行政审批、许可、服务事项及时宣传部署,制定出台专门文件推动工作开展。成立了以市局张武林局长为组长,各相关业务处室为成员的工作推进领导小组,选派3名业务水平高、服务态度好的年轻优秀人员进驻中心。大力推进窗口“法润江海.阳光服务”品牌建设,通过牢牢把握“主动站立”、“微笑相迎”、“沟通畅达”、“判断准确”、“反馈及时”、“后期跟踪”、“联动服务”七个“必须”的服务要求,改善办件环境,并在窗口醒目位置放置征求意见簿,对群众的留言逐条给予答复,增强沟通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是归并职能,条分缕析,确保进驻事项零缺漏。 在窗口进驻初期、运行半年、运行一年、运行一年半及运行两年的时间节点共进行了5次权力事项梳理,同时积极与市法制办、市政务中心沟通协调,最终确定了9个进驻事项(含一个挂起事项)。事项清理坚持以法为据,以便民服务为目标,全面研究律师、公证、基层、司法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借鉴省厅权力库及省内兄弟城市权力事项公示信息等内容。听取申请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将实习律师证申领等事项也纳入窗口办理。为避免行政服务窗口沦为“收发室”,统一将涉及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的事项纳入行政服务处,原业务处室不再承担有关事项受理、初审、决定任何一个环节工作,真正做到了审批与管理的分离。

三是充分授权,再造流程,确保优质服务零距离。 窗口顺利运行后,不断创新服务举措,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力求打造最细最实最优服务窗口。一是加大窗口授权。重新配置流程各环节所涉审批权限,除明确要求需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的事项,一律能放则放,能简则简,下移审批重心,下放审批权限。制作“南通市司法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积极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由窗口首席代表全权负责一般审批及服务事项。二是强化流程再造。坚持“疾慢如仇”的工作作风,提速增效,缩短服务时限。例如将原先由市局处室决定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变更等简单事项改成即办件,窗口受理,窗口办结。另有部分事项进行优化和简化,总计缩短承诺时限90天,减少13个环节,减少申报材料9项。

四是纪检到位,效能督查,确保真减真放零犯规。 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到窗口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窗口工作人员实际办事效能。局机关纪检督查组对行政服务窗口开展常态化督查,杜绝打擦边球,杜绝拖推懒现象,对群众反映的涉及窗口职能的问题和建议,逐条核实、逐项督查、逐件回复、逐人回访。自2012年窗口运行以来,无一起窗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事件,无一起群众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