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绩效管理做到“三不”

17.03.2015  23:18

南通市司法局不断推进绩效管理,建立责任落实机制,通过强化“三不”准则,把握问题导向,持续绩效改进,确保绩效管理落地生根。

一是不走过场,管理与日常考评强化督查。 把落实强化督查作为推进工作、不断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对日常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贴近实战,务求实效。在机关作风建设和绩效管理中,通过随机抽查、暗访巡查和现场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关各部门的上班考勤、工作状态、警车管理、廉洁执法、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二是不打折扣,问责与整改处理动真碰硬。 日常考评中,每月各处室评选“每月之星”,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增发不同系数岗位考核奖;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扣发不同系数岗位考核奖。对在督查、抽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工作懈怠、上班打磕睡、浏览与工作无关网页、差错造成一定损失、上级机关考评中被扣分等各类工作低迷和负面现象,分别给予约谈、通报、勒令检讨、扣发岗位考核奖等多种方式强化问责,动真碰硬,不留情面。

三是不搞特殊,领导与一般人员无一例外。 从机关作风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奖总盘中,每人提取2000元作为基数,对在督查中被发现问题的机关干部给予不同比例的扣发处理。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全局共有7名副科级以上中层干部接受四分之一至二分之一比例不等的扣发考核奖处理。4名局领导主动要求承担管理失察之责,同比例扣发。局领导与机关一般人员无一例外,体现了绩效管理不搞特殊化的督查准则,在全局、全系统引起较大震动,作风建设越发风清气正,团结一心。

 

来源:南通市司法局

编校:邵建新


编校: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