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三项举措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
03.03.2017 01:4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南通市司法局积极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惠民富民举措,出台三项举措贯彻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努力为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提升法律援助受援人的满意度。
一是完善法援律师准入制。 严格实行办理死刑、无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等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准入标准,建立市县两级“法援律师库”,鼓励市县执业律师每年承办至少1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参加3次以上社会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二是组建名优律师法援志愿服务团。 根据案件不同类别和名优律师专业特长组建刑事辩护类、民事维权类(主办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维权案件)、妇儿权益保护类三个专业服务团队,增强援助专业力量,实现专业对口律师直接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援助案件。
三是扩大名优律师办理法援案件的覆盖面。 加大宣传和办案力度,向社会发布“南通名优律师法援志愿服务团”成员名单和及其专业特长,指派他们承办全市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和有影响力的援助案件,并定期安排咨询接待日,让贫困弱势群体零距离获得南通名优律师的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受援人,在申请前可充分了解名优律师的业务专长,点援制选择心仪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3.03.201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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