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局案例入选总局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典型案例

17.02.2017  18:43


  在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典型案件中,南通市工商局查处的南通观音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案入选五大典型案例。这一案例同时被江苏省工商局评为十佳案例。
  2016年7月,南通局根据用户反映,对南通市观音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涉嫌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当事人南通市观音山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在提供热(汽)服务时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制收取用汽保证金,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蒸汽流量表,强制收取不应当收取的蒸汽管损费。当事人在工商机关调查期间,主动停止了违法行为,积极退还用汽保证金,并修改了《蒸汽供应合同》相关条款,有效降低了下游企业用户的经营成本。考虑到当事人自觉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南通市工商局依法从轻处罚,对其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28万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的查处,既维护了公共利益,也体现了责罚相当的原则。
  2016年以来,南通市工商局采取“市局牵头、系统联动”模式,在全系统开展了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按照主体摸排、宣传发动、行业调查“三个全覆盖”的要求,通过采取公告宣传、集中约谈、反向调查等方式,对供电、供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殡葬、有线电视等行业的公用企业集中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推动企业自查自纠。先后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9件,结案25件,案值479.96万,有效为广大中小企业用户和消费者减负,降低了实体经济成本,实现了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