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如皋市对法援案件每案三回访

29.03.2016  08:08
      今年以来,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保做到每案三回访,实现精准援助。一、中心短信回访。利用“局协同办公网”,在案前、案中和案后向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发送服务短信,告知权利,征询受援当事人的反馈意见,强化法律援助过程监督,提高法律援助群众满意率。二、考评小组回访。如皋市司法局组织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执法质量考评小组,按照法律援助卷宗归档办法,按照已结案件比例的30%,对结案的卷宗进行电话抽查回访考评。三、委托第三方回访。如皋市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在案件的准备情况、调查取证、按时出庭、有无收受财物、有无接受吃请、私自收取费用、意见被采纳程度、违纪情况、案件综合满意程度等9项内容进行回访,了解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