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 监督权力运行

06.02.2015  13:02

  中新江苏网南通2月5日电 (陆建国)“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防止灯下黑。”5日,江苏南通市纪委监察局通报2014年南通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中共南通市纪委副书记、南通市监察局局长陈勇强调。

  陈勇说,2014年,南通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3个,问责137人。共收受、处理信访举报6270件,立案1167件,挽回经济损失17319.9万元。着力查办征地拆迁、涉农等领域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在启东市、南通市港闸区和教育、农口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起到了震慑和教育效果。仅官员上交礼金的“510账户”就收到1615万元。

  陈勇表示,2014年,南通纪检监察机关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敷衍失职不作为等十种行为进行问责。对顶风违规,屡教不改,干扰、阻碍问责调查,以及打击报复投诉人、举报人的,将从重问责。还研究制定了《南通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强化专项督查和明查暗访,加大问责追究和通报曝光力度。

  陈勇还介绍说,南通在11个地区和部门推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监督检查,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力度,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决不包庇。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