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彩票 南通一汽车销售员卷走顾客43万余元

17.03.2016  11:21

  中国江苏网3月17日讯 (通讯员席如明朱唯进记者何家玉)年初,徐女士在南通开发区某汽车4S店买了一辆汽车,向销售员丁某打款10万元作为上户费、车辆购置税及预付款。半个月后来提车,却被告知丁某卷款离开公司,不知去向,该汽车销售公司立即报警。10日,丁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被开发区警方依法逮捕。

  丁某,今年32岁,如东县袁庄镇人,大学毕业后曾经做过水果生意,2015年3月,丁某应聘来到南通开发区某4S店从事汽车销售工作。能说会道的丁某每月销售量稳定递增,成为店里的销售冠军,工资收入也较为丰厚。

  手头有钱了的丁某,开始玩起了彩票,平时都是几千甚至上万元的买,逐渐花光了积蓄。然而丁某却遏制不住买彩票的欲望,便打起了客户购车款、购置税及上牌费的主意。

  2015年10月至2016年1月16日,丁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与客户订立虚拟合同或合同,骗取11名客户购车款、购置税及上牌费计43万余元,用于购买彩票,挥霍一空。

  警方提醒,为保证资金安全,不要和销售人员有直接的现金往来,转账需至公司账户;办理车辆购置税,最好是本人或在销售顾问陪同下一起办理。

编辑: 莫小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