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工作会议在南京召开
11月5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南京召开南水北调干线工程征迁工作会议,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蒋旭光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许津荣接待了部分会议代表,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省南水北调办主任吕振霖,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省水利厅厅长李亚平参加接待。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听取了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各省及相关单位的征迁工作情况汇报,对有关问题进行协商交流,并对下一步南水北调征迁安置工作作出部署。
蒋旭光充分肯定了沿线各地南水北调征迁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去年以来,南水北调工程东线和中线全面通水运行,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征迁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前置环节和必要条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功不可没,要进一步总结经验。目前,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工作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各项工作仍需努力细致,不能自满,不能停顿。要妥善处理好遗留难点问题,让征迁工作经得起审计、验收的考验;要积极协调群众的诉求、政策的变化等,巩固深化征迁移民成果,做好维稳工作。
蒋旭光强调,各级各地征迁部门要善始善终,做好南水北调征迁工作,向党和国家交出满意的答卷,这也是征迁工作者的使命和义务。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蒋旭光要求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临时用地的复垦退还。要有紧迫感,抓好时间节点,严格问责制度,积极应对困难,全力推进工作开展;二是永久用地的报批和办理。要积极配合,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三是继续加强维稳工作。要从本省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四是做好新增用地办理和新增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需求,做到少征地、征到位;五是做好验收前的程序性工作。做好财务决算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确保完工验收顺利进行;六是切实解决影响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问题。从征迁角度研究,各地、各部门加强配合,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问题;七是加强征迁资金的监管。严守各项规定要求,仔细梳理现有项目,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妥善处理。
郑在洲在致辞中说,在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东线一期江苏境内工程建成通水以来,按照南水北调新建工程和江苏原有江水北调工程统一调度、联合运行才能发挥规划效益的原则,先后6次组织南水北调新老工程投入向省外年度供水、向南四湖生态应急补水等运行,累计调水出省6.1亿立方米,圆满完成了江苏南水北调工程的历次运行任务,实现了水质和水量的双达标。
郑在洲介绍说,今年以来,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工程平稳运行、确保水质稳定达标”的目标,主要做了8个方面工作。一是圆满组织完成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向省外调水3.28亿立方米任务。二是推进南水北调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牵头建立了调水出省工作的组织协调、运行管理、水质保障等组织保障机制,研究制定了调水工作流程、南水北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工作会商制度、信息共享制度、调水值班制度等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强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江苏省南水北调尾水导流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应急预案编制大纲》等。四是切实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安全运行监督管理,组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网络,健全工程运行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组织制定运行安全的应急预案。五是加快推进一期配套工程及后续工程规划工作。六是持续做好南水北调水质管理协调督促,加快在建尾水导流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尾水导流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协同省环保厅加大干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切实抓好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扫尾工作,认真抓好南四湖影响处理等工程建设扫尾,提前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八是认真抓好征迁安置收官工作。认真组织做好临时用地退还及复垦工作,加快工程用地手续办理,加快推进征迁安置专项验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各类矛盾,认真做好国调办征迁安置资金审计。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征地移民司司长袁松龄、巡视员张景芳,沿线各省(直辖市)南水北调办(建管局)、中线建管局、安徽省南水北调项目办有关负责同志及征迁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南水北调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