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安置工作商促会召开

13.07.2015  17:31

7月10日,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征迁安置工作商促会在南京召开。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南水北调办副主任郑在洲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征地移民司相关同志应邀到会指导。

会议全面总结了我省征迁安置工作取得的成绩,客观分析了我省征迁安置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下一阶段征迁安置工作作出部署。

我省南水北调一期工程征迁安置工作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省有关部门和沿线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征迁安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累计完成永久征地4.69万亩,临时用地3.3万亩,拆迁各类房屋63.6万m2,搬迁人口2.22万人,生产安置人口约1.66万人。全省没有发生一起因征迁政策或兑付不公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在我省南水北调征迁工作中,主要强化了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组织与责任体系。省政府及工程沿线6市和省属3个单位及相关县(区)均成立南水北调办,任务之一是负责工程建设征迁安置工作。省南水北调办与相关市、县(区)政府签订投资任务包干协议,沿线政府通过层层分解,落实拆迁安置工作责任。二是制定配套政策,认真做好征迁安置工作省级顶层设计。省南水北调办根据我省征迁工作实际,积极出台规范性文件,整理印发制度汇编,并多次组织征迁政策、档案管理和财务管理业务培训,规范各地征迁工作有序开展。省南水北调办还与省有关部门分别建立联系机制,协调处理各地征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实行包干协议和实施方案双控管理。依据实物量复核成果、国家批复,省南水北调办与地方市(县、区)政府签订“征迁投资包干协议”;在征迁实施过程中,地方征迁机构结合征迁工作实际编制组织实施方案,方案经所在地政府同意后上报省南水北调办批复。通过包干协议和实施方案双控管理,合理控制了计划投资,完成了规划任务。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化解征迁矛盾。在征迁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单位大力做好政策宣传,严格监督政策执行,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省南水北调办和各级征迁机构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群众来信来访高度重视,做到来访必应,及时解决,并及时组织做好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为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创造和谐的建设环境。五是坚持一岗双责,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和廉政监督。在签订征迁安置任务和投资包干协议时,明确各级政府党风廉政责任。在年度征迁安置考核中,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量化,实行一票否决。对群众实名举报,坚持认真调查,实事求是处理。对征迁安置资金实行包干投资与实施方案批复双控制,对重要变更事项,实行一事一报一批复。六是把握时序节点,及时组织办理用地手续和完工验收。我省南水北调工程永久用地的耕地占补平衡问题已全部解决,临时占地已基本完成退还。组织完成14个设计单元工程完成征迁安置完工验收,另有宿城区、泗洪县境内的洪泽湖抬高蓄水位影响、徐洪河影响工程,淮安区境内的里下河灌区调整工程完成县级范围征迁安置完工验收。

郑在洲强调,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积极筹划,倒排时间,把征迁扫尾和各项验收工作完成好。一是继续履行已明确的征迁安置工作组织领导责任,抓好征迁安置扫尾和验收工作。二是对照国调办和省南水北调办相关要求,按照年初下达的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征迁安置完工验收准备。三是规范使用征迁后续资金和节余资金。认真整改落实近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严守各项财务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四是继续做好南水北调沿线征迁群众的社会稳定工作。各地要关注南水北调工程通水运行后,沿线群众的生产生活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及时做好思想引导疏导工作。五是严守党风廉政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与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的各项规定,同时抓好警示教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针对南水北调现阶段整体工作,郑在洲特别强调,一是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在建工程扫尾,抓好南四湖影响处理工程,丰沛、睢宁尾水导流工程以及里下河水源调工程施工进度与质量,保证施工安全、防汛安全、运行安全。二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根据国调办部署要求,抓好调水工程、尾水导流工程、里下河水源调整工程、南水北调影响处理工程的运行管理机构建立、责任落实、工程管护、队伍培训等各项工作。三是做好南水北调后期工程的前期工作,沿线各级政府要主动提出问题需求、提供资料、拿出方案,积极配合做好调研、勘测检查、征求意见、分析论证等各个环节,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一期配套工程和二、三期工程的前期工作,确保工程整体效益充分发挥。四是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南水北调沿线市县水利局要明确单位的牵头领导,落实本区域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

会上,南水北调沿线各市、县征迁部门参会代表分别就当地征迁安置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报交流。

省南水北调办、江苏水源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沿线各市、线(市、区)南水北调征迁安置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南水北调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