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据反恐法开10万元罚单

30.08.2016  13:32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元年,8月26日,南京公安机关依据该法律规定,对一违法宾馆开出南京市首张罚单。 8月10日晚,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止马营派出所在对辖区某宾馆检查中,发现有一房间没有如实登记住宿旅客的身份信息,立即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然而,8月24日早上7点左右,该宾馆再次被警方查到有4个房间存在未如实登记住宿旅客身份信息的情况。据被处罚宾馆店长交代,酒店的人手紧张,一些客人趁着酒店工作人员帮旅客拿行李的空当,躲避了实名登记。警方立即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对该宾馆的法人代表以及相关责任人制作询问笔录、检查笔录、查获经过等材料,并进行证人证言、照片等证据固定。 据今年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如果旅馆不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的,应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10万元以下罚款。8月26日,南京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该宾馆予以10万元罚款处罚,对该店负责人及登记人员也分别予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