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开展排污权公开拍卖 成交总额1299万
中国江苏网12月24日讯(记者王逸男)今天下午,南京首次排污权交易启动仪式举行,并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成交总金额约为1299万元,与排污权指标征收标准相比,溢价率达到了46%。明年1月1号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
据了解,从明年1月1号起,南京市的工业排污企业将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环保部门会根据环评审批数据和排污单位近三年的实际排放状况,对南京的工业企业下发初始排放权指标。企业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环保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自身排污,获得富余的污染物排放量,多出来的排放量,既可以用于自身生产发展需要,也可以进行交易、租赁,或申请政府回购。
首场排污权公开拍卖会上,共有17家企业参加,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四项主要污染物出让量分别为160吨、10吨、135吨和300吨,成交比例全部为100%;初步核算,成交总金额约为1299万元,与排污权指标征收标准相比,溢价率达到了46%。
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侯正田透露:“排污权是谁拥有谁付费,排污费是谁污染谁付费,这是有很大区别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为环境容量使用权价格,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政府出售环境容量的使用权、企业购买排污权指标的费用,是企业占用排污权指标资源的价格。而与此不同的是,排污费是环境恢复价格,是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后,污染者对环境损失的补偿。”
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种废气、废水的排污权,南京已经划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污染严重的企业还会面临更高标准的排污权收费。收费标准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240元/年•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三种污染物在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电子行业分别为4500元/年·吨、11000元/年·吨和42000元/年·吨,其他行业分别为2600元/年·吨、6000元/年·吨和23000元/年·吨。按照不低于当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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