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首次公开拍卖排污权

25.12.2015  17:58

 

  

  

 

  

  

 

  

  

  

  

    12月24日,南京首次启动排污权交易,并对排污权指标进行公开竞价拍卖,成交总金额约为1299万元。与排污权指标征收标准相比,溢价率达到了46%。明年1月1号起,排污权有偿使用也将开始实施。启动仪式上,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环保局、市物价局共同宣布排污权交易正式启动。省环保厅陈志鹏副厅长,市政府叶荣生副秘书长,市人大环资委韦昌明主任出息观摩。       据了解,从明年1月1号起,南京市的工业排污企业将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环保部门会根据环评审批数据和排污单位近三年的实际排放状况,对南京的工业企业下发初始排放权指标。企业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环保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清洁生产、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减少自身排污,获得富余的污染物排放量,多出来的排放量,既可以用于自身生产发展需要,也可以进行交易、租赁,或申请政府回购。       首次拍卖会在南京金泽拍卖公司的主持下开槌。首次拍卖会,南京市环保局从排污权储备中心拿出二氧化硫135吨、氮氧化物300吨、化学需氧量160吨、氨氮10吨上市交易,17家企业各取所需参与竞拍,价高者得。“我们有年产5000吨脱硝催化剂专用钛白粉新项目要上,今天的竞拍量基本上满足我们的需要。”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竞拍到了12吨的化学需氧量,项目负责人向记者坦言:“如果没有这个指标,新项目就上不了。事实上,我们愿意花更大的代价来拥有排污权,因为有偿使用排污权也是企业应该承担的责任。”据市环保局总量处初步核算,首次拍卖成交总金额约为1299万元,与排污权指标征收标准相比,溢价率达到了46%。  南京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侯正田透露:“排污权是谁拥有谁付费,排污费是谁污染谁付费,这是有很大区别的,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为环境容量使用权价格,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政府出售环境容量的使用权、企业购买排污权指标的费用,是企业占用排污权指标资源的价格。而与此不同的是,排污费是环境恢复价格,是污染物对环境造成破坏后,污染者对环境损失的补偿。”     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4种废气、废水的排污权,南京已经划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污染严重的企业还会面临更高标准的排污权收费。收费标准为: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2240元/年·吨;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三种污染物在纺织印染、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电子行业分别为4500元/年·吨、11000元/年·吨和42000元/年·吨,其他行业分别为2600元/年·吨、6000元/年·吨和23000元/年·吨。按照不低于当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的原则,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     南京市环保局局长包洪新指出,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创新工程,需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不断探索。他强调,我们将“以治污减排为目标,以有偿使用为前提,以公平交易为核心,以公开公正为关键”,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运作程序,规范交易平台,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使之成为全市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环境质量的“加速机”和“助推器”,为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加快推进南京绿色发展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