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近半未成年犯罪实行附条件不捕不诉
原标题:“古惑仔”变身养鹅专业户 南京近半未成年犯罪实行附条件不捕不诉
中新网南京5月31日电 (记者 申冉)一个孩子犯了错,未来的路就失去了方向,一个家庭也失去了希望的天空。一年一度国际儿童节前夕,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截至今年上半年,有百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因此获得了重获新生、走上正途的机会。
17岁的南京居民吴某,由于种种原因,初二就辍学在家,整天无所事事结交了不少社会上的不良少年。在一次帮助“铁哥们”争口气的打群架中,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民警抓获后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理此案中,发现吴某法制意识淡薄、是非观念不清,还特别讲究“哥们义气”,但秉性单纯,并非刻意犯罪。针对这样的情况,检察机关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但要求吴某向被害人当面道歉,并以做志愿者参加法制宣传及公益活动等方式,进行教育。
吴某在审讯中也感到非常懊悔,意识到正是因为无所事事,导致了自己陷入了不良的“朋友圈”。为了让吴某早日脱离损友,找到自己努力的方向,该案的检察官与吴某的家长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了解到吴某父母过去是养殖户,有一定的家禽养殖经验,可以成为吴某从事创业的好基础。
为了让缺乏专业知识和启动资金的吴某尽快走上创业之路,南京市检察院通过社会资源,为其解决了技术、资金、销售渠道等难题。一年之后,吴某不仅以良好的表现度过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八个月考验期,同时,自己经营的鹅舍也欣欣向荣,盈利在望。
“多亏了检察官一路的帮助和引导,才让我们这个家又有了希望。”吴某的父母激动地说。
据记者了解,从2013年刑诉法修订后,就有了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轻缓化处理与有效帮教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而该制度的初始“模型”恰是源于南京:2003年,南京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在当时的法律框架内探索尝试,开创性办理全国首例“暂缓不起诉”案件,在当时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报道,可以说“暂缓不起诉”就是附条件不起诉的前身。
近几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不断摸索、创新实践,针对新刑诉法的新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南京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施办法》、《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则(试行)》、《南京市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适用罪名标准(试行)》等多项机制,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法规范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办理,重点涉及盗窃、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八个未成年人多发的常见罪名。
在此类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未检承办检察官秉承“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理念,综合利用社会调查、考察帮教、心理干预、刑事和解等多项特殊制度,合理延长或缩短附条件考察期。
据悉,该制度的运行促使南京未成年人涉罪案件的不捕率和不诉率均逐年攀升,不捕率由最初的24%上升至46.6%,不诉率由9.5%上升至48.4%。截止2016年一季度,已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18人,占受案人数比17.6%。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开展各类帮教422人次,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完)
编辑: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