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行政权力运行纳入绩效考核

01.09.2015  15:52

  8月31日,南京对外发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的增加、取消和变更都有章可循,权力运行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按新规,行政权力事项取消、下放、增加和变更,要由权力行使机关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在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法制部门收到审核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政务服务管理部门指导权力行使部门3个工作日内完成行政权力事项信息的维护和公开。

  今后,南京机构编制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权力运行动态进行监管,也可委托第三方开展评估,行政权力运行情况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颜 芳)

编辑: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