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生母养母是表姐妹

06.04.2015  00:30

  清明短假,本是缅怀先人的传统节日,但南京发生的一起虐童事件不断发酵——4月5日,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南京”发布最新消息称,涉嫌故意对9岁男童施某某施暴的养母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4月5日告诉澎湃新闻( www.thepaper.cn ),据其了解,施某某的生母与李某某系表姐妹关系。由于施某某的亲生父母家境贫寒,负担不起,而其养母膝下无子,在农村这样的过继很常见。  

     4月2日,南京浦口区一学校9岁的施某某被老师发现身上有多处表皮伤,怀疑系男童养父母所为,被网友曝出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4月5日12:13分,“@平安南京”发布消息表示,经南京警方连续工作,现已查明3月31日17时许,男童施某某因未完成其养母李某某布置的课外作业,遭李某某用抓痒耙、跳绳抽打及脚踩,致使孩子双手、双脚、背部大面积出现红肿痕迹。经法医初步鉴定,施某某构成轻伤。4月5日凌晨1时许,警方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李某某(女,50岁)依法刑事拘留。

  就在该男童被虐暴事件曝光后,有网友直指男童的养父母均为高知人群,养母是一位记者,养父是一名律师。而据新华报业网-江南时报报道称,男童父母身份据查确系记者和律师,该报记者还获悉,养母李某某为某经济类报刊驻南京记者站站长。而南京晨报官方微博称,该报记者采访获悉,李某某“涉嫌非法收养,不过目前尚无定论”。

  据警方透露,目前男童施某某已被其亲生父母暂带回老家抚养。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4月5日告诉澎湃新闻,他将会联合南京多个心理专家,并组成成立后援团,对孩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我得知孩子被其亲生父母暂带回老家抚养这样的事情表示非常不能理解,孩子应该暂时由当地民政部门代为照顾,这样对孩子的心理才能有一定的帮助。”张纯对澎湃新闻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对于孩子而言,只有国家是第一责任人,因为孩子现在完全不能在其养父母身边了,目前社会看到的是孩子身体上的伤害,但孩子心理上的伤害我们看不到,孩子心理上的伤害到底有多大,是否会影响到这个孩子未来的生活、行为、情感、对世界的看法及人格等,这是需要做一个心理评估的,评估完了以后再做一个心理学意义上的止血清创,然后再经过司法审理,认为这个孩子适合到哪里去,从目前看这些都没有。

  张纯表示,从法律角度出发,孩子目前的监护权仍处于养父母,在司法程序未走完之前,警方是没有权利擅自把孩子送回到亲身父母身边,这种做法过于草率,因为就目前而言施某某的亲生父母对孩子没有监护权。

  “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出现类似问题,应该由民政部门托底,民政部门对于孩子二样是最后一道防火墙,没想到南京当地警方与民政部门居然没有把孩子保护起来,反倒提出把孩子送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的做法令人匪夷所思,这等同于孩子刚出虎穴又进狼窝。”张纯表示,通过警方公布的消息看,4月2日当地警方接到报案,3号和4号调查案情,5号凌晨作出对养母拘留的刑事处罚,并很快就决定将孩子送还给亲生父母那,这样的做法过于急促与草率。

  国家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曾表示,当家庭监护出现问题时,政府力量和社会力量如何及时有效介入,已成为当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需要研究的重点内容。按民政部的设想和部署,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中,要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保护的联动衔接机制,建立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和干预机制。

编辑: 金勇、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