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访南京虐童案审判长:不批捕曾引发轩然大波
照片上,一名男童浑身布满伤痕,背部、手臂、腿上像是被鞭子抽过,脚也高高肿起。
这是一组曾在网络上疯传的照片,照片中的主人公因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最终,男童的养母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015年的“南京虐童案”,以这种方式存在人们的记忆中。
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由此引发的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话题还在继续。
有人认为,棍棒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家长通过打骂的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实乃天经地义;有人认为,借教育之名实施家庭暴力,不仅不是解决教育问题的根本之道,甚至会给儿童带来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影响孩子一生的健康幸福。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回访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此案二审审判长周侃。
不批捕曾引发轩然大波
2015年4月4日,一组南京市高新区男童被养母暴打的照片在网上疯传。照片显示,一名男童背部、手臂、腿上布满了伤痕,像是被鞭子抽过,脚也高高肿起。
随后,南京警方介入调查,并于4月5日凌晨以涉嫌故意伤害对男童养母李征琴刑事拘留。
同年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
浦口区检察院为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的工作意见(试行)》,于2015年4月16日下午就此案专门召开审查逮捕听证会,邀请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社会学、心理学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和民政、教育、妇联、团委、学校、社区相关人员以及辩护律师等共18人参加此次听证会。
绝大多数与会人员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均不适宜对男童养母采取逮捕措施。
2015年4月19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此消息一经发布,旋即引起轩然大波,众多网友纷纷对此表示指责、反对、质疑甚至谩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