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赖卖房户口三年不迁出 买房人无法落户

20.12.2016  19:41

  近日,启东听众葛女士向我们反映,2013年在南京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可是至今卖房人中仍然有一人户口不肯迁出,导致葛女士长年无法入户南京。据了解,尽管目前江苏省公安厅已经出台了强制迁出“老赖户口”的相关规定,但是因为没有细则,类似问题依旧短时间无法解决。

  葛女士购买的二手房位于南京市建邺区吉庆家园小区,她告诉记者,尽管卖房人按照协议迁出了自己和女儿的户口,但其前夫却始终不肯迁出霸占户口,后来干脆连人都联系不上了。记者注意到,根据南京市购房落户的相关办理条件规定,购买二手房落户,业主应在原户主户口全部迁出其住房后,方可申办落户手续。因此买房三年至今葛女士依旧无法在南京落户。

  葛女士:“我现在就是我本人的工作社保,医保,孩子的上学都造成了非常大的困扰。户口我还在江苏启东,比如说孩子上学,孩子上学时外地户口,那么我就没法上公办的,这是非常急迫的。

  像葛女士这样遭遇“户口老赖”的情况并不是孤例。记者了解到,为了保护购房人的权益,今年11月1号江苏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苏省常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其中第96条明确: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公告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有关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这也就意味着,按照一定程序,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迁出老赖的户口。

  不过,葛女士表示她在11月7号按照相关规定向辖区派出所提交材料后,事情却始终没有得到处理。

  为何有政策却无法执行呢?12月19号,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陆莉芳解释,目前南京市还没有就省公安厅出台的政策制定执行细则,陆莉芳:“因为它是省里面出台的文件,所以相对来说只是打了一个框架,细节的东西,条文的东西都没有,各个地市是根据省厅出台的常住人口管理规定回去以后各个地市都要重新出台各个地市的常住人口管理规定。

  陆莉芳告诉记者,近期他们也接到不少关于户口老赖不肯迁出的投诉,在2017年1月南京市公安局将会出台执行细则。另外,陆莉芳表示,目前,南京公安局方面也制定了临时做法,承诺百姓反映的问题一定能解决。

  陆莉芳:“在过渡期间,11月1号到今年的12月31号,过渡期间我们也会受理老百姓的材料,这个期间大概要75天,时间到了以后不管老赖户口他迁不迁走我们都会根据老百姓的需求做一些强制的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