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秦淮地税局助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5.03.2015  13:28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确定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新出台的新政策,南京秦淮地税局对小微企业进行了测算调研、制订措施,为贯彻落实新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充分准备。测算数据显示,新政策实施后,南京秦淮地税局辖区内新增的310户企业可以享受减半优惠,年减税额440万元,平均每户可以减免14000元。
          南京朗驰汽车装璜服务有限公司就在这批受益范围之内。该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兴地告诉南京秦淮地税局的工作人员,公司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未超过20万元,按照原来政策初步计算,需要按照20%的实际税率交纳3.8万元企业所得税。按照新的政策只需要按照10%的税率缴纳1.9万元即可,一下减税将近2万元,相当于税后利润增长12%,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
        说起这个利好消息,南京的季先生感触更深。季先生2009年开了一家网络工程公司,这几年效益不错。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一直是核定征收。2014年之前,他一直是按照25%的税率交税。2014年9月份,季先生账户上收到一笔退税,税务机关解释核定征收企业也可以享受小微优惠了。公司2014年全年收入按照8%的应税所得率算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不到20万元,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9120元。新政一出,按照原有收入估算,季先生2015年可以少缴2.7万元企业所得税。他说:“最近优惠政策是一个接一个,频率快,力度大,再加上减免的营业税以及防洪保安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企业负担大大降低,有了政府的支持,我们企业干劲更足了!
        新政策出台后,南京秦淮地税局依托“新税风、心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平台,通过咨询台、税收宣传栏、网上短信平台和上门辅导等渠道方式,将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能够享受优惠。同时加强日常税收征收管理,摸清小微企业经营现状,加强数据信息比对,在企业自行申报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分片管理原则,由基层核实相关信息,并第一时间与纳税人沟通确认,真正把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同时,针对大多数小微企业财务不规范,会计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将最新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汇编成册,开展小微企业辅导建账工作,帮助纳税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培训,使更多小微企业能够达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