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办山寨银行吸储266万 及时退款获轻判
50多岁的南京人张某,打着合作社的幌子进行非法吸储,他在句容先后设立两个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并依照银行样式对柜台、门面进行装饰,办理与银行极其相似的“银行卡”“存单”和“存折”。在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吸收公众存款共计266万余元。近日,句容法院审理并判决,张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装潢和银行一样
2013年2月,南京男子张某利用虚假的手续,申请成立了句容市中远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张某不仅将合作社的营业场所装潢成银行的摸样,场所内的办理柜台、叫号机、文字标识都跟银行的设施差不多。为了达到自己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张某还发动员工到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发放传单,向市民介绍到合作社存款利息高等优势,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市民上当将存款存入合作社的账号。
过了一段时间,张某的合作社因为违规操作,被职能部门发现并予以取缔。于是,张某以他人名义成立了句容市中宝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自己为合作社的实际控制人,继续向社会吸收存款。为了取得更多老百姓的信任,张某花了不少心思,他将合作社的柜台和门面,比照着银行的样式进行装修,老百姓来存款,开具的证明也与“银行卡”、“存单”、“存折”极其相似。
张某还通过印发宣传单、设置宣传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其高于同期银行利率近2倍的预期收益。但记者昨天从句容市检察院获悉,直至2014年3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两个合作社都未取得银行监管部门的审批,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的资格,是彻头彻尾的“山寨银行”。案发后,两个合作社被依法查封,句容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涉案存款及时退还,他获轻判
经句容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至2014年3月期间,张某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先后以句容市中远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句容市中宝农村经济信息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76人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266万余元。
2014年3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将非法吸收的存款全部予以归还。鉴于张某案发前已将吸收的存款全部归还,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且当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通讯员 刘光亮 张华月 现代快报记者 林清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