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协作式”帮教模式凸显成效
“感谢检察官周到安排,还特意跑来看我女儿,她恢复得很好,我们再也不担心她想不开了……”近日,小雅(化名)的父母专门来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感谢未检科承办人对小雅的心理帮扶。
一年前,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小雅被三名未成年人殴打致眼睛重伤,此后小雅一直无法走出心理阴影,甚至产生了厌世情绪。玄武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干警邀请了心理咨询师,为小雅制定了个性化的心理矫正方案,经过两个多月的专业心理帮扶,目前小雅正以积极的心态重新投入学习、生活。
在未成年人检察办案中,该院除了建立心理咨询介入机制,对特定人群委托心理学专家提供一对一的心理矫治服务外,还对逮捕、羁押、起诉与否开展社会调查、适用听证和主动接受监督的制度,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关工委、学校等相关人员以及当事人父母,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情况进行深入交流,并听取各方意见,再结合案情作出决定。对于在本地没有监管条件、回户籍地又不便于考察的涉案未成年人,一直是考察帮教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实践中也很容易出现因为缺乏帮教条件而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诉了之的情况。对此,该院建立了异地联合帮教工作机制,在该市检察院的支持下,该院与南京市高淳区某陶瓷公司建立稳定协作关系,进行跨区合作,并入驻南京市涉罪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实现本地人口和外地人口帮教的平等化。
2014年春,该院将一涉嫌抢劫的外来青少年小卢送往该陶瓷公司,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考察帮教。在考验期间内,小卢得到了很好的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连其远在外地的父亲来南京看到后也十分感动,最终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次成功协作为附条件不起诉工作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该院先后实施3起异地帮教,通过跨区资源共享,实现对异地涉案未成年人司法处置的平等化。
2013年以来,该院积极扩大合作渠道,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10件11人,开展社会调查11人次,开展心理疏导15人次,开展异地帮教3人,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15年5月26日,该模式荣获江苏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