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原区委书记姜明涉嫌受贿重婚罪被公诉
01.07.2015 13:39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据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网站30日消息,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原区委书记姜明(副厅级)涉嫌受贿、重婚犯罪一案,经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日前已由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姜明利用其担任南京市溧水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贿赂;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女,依法应当以受贿罪、重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简历:
姜明,男,1967年3月生,汉族,江苏海安人,大学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京市委农工部综合处处长、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溧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助理、副县长,溧水县委常委、副县长、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县长、党组书记,溧水县委书记、县长。
2013年2月,经国务院、江苏省政府批复同意:撤销溧水县,设立南京市溧水区,姜明任溧水区委书记。
2014年8月,据江苏省纪委网站消息,南京市溧水区委书记姜明(副厅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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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2015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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