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协召开理事会

28.06.2016  11:18

5月26日,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召开了第六届五次理事会。全市121名理事到会参加,会议由市消协副会长、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建平主持。据了解,此次会议共有五项议程,主要包括对第六届五次理事会成员增补及变更情况说明,听取并审议《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5年工作报告》及《2016年工作意见》,对《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章程》修改情况说明,审议《南京消费者协会章程审议稿》,宣读中消协及中国消费者报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先进表彰,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做报告。

据介绍,此次市消协主要依据新《消法》的相关规定,对《市消协章程》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具体内容包括,市消协组织定位从“社会团体”改为“社会组织”;协会宗旨为: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消费者的利益,反映消费者的诉求,依靠消费者的力量,全心合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消协工作职责方面,增加了相关条款,如第二章第七条“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按照《消法》提起诉讼”;消协理事成员构成“理事会由南京市政府和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区消协等组织推举的理事和个事理事组成”。

会上,南京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许明作了《南京市消费者协会2015年工作报告》和《2016年工作意见》。 2015年,全市消协系统共接待消费者来访、来电咨询15万人次,处理各类消费投诉5.3万件,使消费者免受经济损失4900万元;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信息报道百余篇,制作“消协秘书长热线栏目”44期;消协微信公众服务号“掌上消协”粉丝逾万人,发布消费提醒和信息50余条;市消协新浪微博发布信息总数达2040条。

会议最后,市消协会长、市工商局副局长王之熙代表南京市工商局、南京市消费者协会向到会代表表达感谢,并对市消协2015年工作成绩给予和肯定。他表示,南京市消费者协会第六届五次理事会既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消费维权工作的具体举措。他指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全国“两会”上,已经明确了今年和“十三五”时期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接下来,我们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融入到消费维权的各项工作中,适应新常态,应对新挑战,把改善消费环境作为供给需求两端发力的重点着力点,通过强化消费维权,营造良好消费环境,释放市民消费潜力,努力实现全市消费维权工作良好开局。(王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