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四查四纠”立知立改

20.04.2015  10:57

  记者近日从南京市检察院了解到,该市检察机关在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开展“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以及律师会见接待”专项检查等四项“自选动作”。

  自3月份起,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整改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摆出的不严格、不规范问题,南京市检察院决定在全市开展“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涉案款物以及律师会见接待”四个专项检查。为此,南京市检察院由分管院领导带队,组织警务、监察等相关部门骨干,对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做到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坚决做到边查边改、立知立改。

  目前,该市检察机关正在开展同步录音录像专项检查。检查活动由市检察院反贪局、监察处、案管处共同组织,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工作开展。检查内容为,2013年1月1日起至今立案侦查尚未诉讼终结的职务犯罪案件。诉讼终结包括撤案、不起诉、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