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板桥街道原副主任获刑五年 三年受贿近百万

13.05.2015  10:02

   同行出事后仍心存侥幸,仅退还部分受贿款

   尚奋荣

  身份:南京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原副主任

  事件:受贿97万元,获刑5年

  古话有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不过对于曾任南京板桥街道副主任的尚奋荣来说,当了三年多的“芝麻官”,收受贿赂却近百万。12日,南京市检察机关向社会通报一起“小官大贪”的典型案例,警醒官员,小官大权不可妄为。

  今年47岁的尚奋荣,2007年1月担任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副主任。官不大,可手中的权利却不小。在位期间,他除了分管街道部分工作外,还分管街道下属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

  尚奋荣到任后不久,2007年4月,一家建筑公司负责人张某登门拜访。一阵寒暄之后,张某拿出装有4万元现金的包裹送到尚奋荣面前:“这是见面礼,希望以后能够得到您的支持。”尚奋荣推辞一番后收下了这笔钱。

  2009年初,尚奋荣买房,张某立即给他送去20万元。当年9月,尚奋荣再婚举办婚礼,又收到张某10万元“礼金”。就这样,从2007年到2010年,尚奋荣光是从张某处就总共收到以各种名义送来的贿赂款84万元。

  2010年下半年,听说本区铁心桥街道一位副主任“出事”了,尚奋荣警觉起来,他萌生了把收来的钱退掉的想法。不过,抱着侥幸心理,他决定只退一部分。当年12月,他凑足55万元,还给了张某。

  不过,一时的侥幸心理并没有使尚奋荣逃过恢恢法网。

  通讯员 雨检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