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月均处罚百余“门前三包”责任者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浦口区金浦广场物业,因商场附近地段存在车辆乱停放,经营垃圾未袋装化、乱丢弃现象,新近被该区城管执法部门处以罚金1000元。这只是南京今年5月以来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执法行动中的一则案例。
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10月30日公布一组统计数字:过去半年间,共劝导教育单位、店家整改落实“门前三包”75055次,各类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案件674起,月均处罚100多名责任人,罚款总额35.05万元。
据了解,2008年起,南京“门前三包”制度名称变更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商家承担的义务为以下3项:保证责任区内无占道经营,无店外设摊,无乱堆乱放等;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暴露垃圾、粪便,无积水、污迹;保持建筑物、构筑物立面整洁等。《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也有明文规定,不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由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以下罚款。
然而,真正付诸处罚的实际案件却并不多,南京每年只有一二百起。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城管部门执法处罚有“两难”,一是取证难、执行难,对商家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行为,城管人员必须现场取证,例如进行摄像,但现场拍到店家乱扔垃圾、乱倒污水镜头很难;二是商家如果拒绝缴纳罚款,城管部门也缺乏强制执行措施。
“以教育整改为主,拒不整改的话才会处罚。”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指挥协调中心科长于洋说,“况且,总不能为了少量罚款,每次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吧?”
“‘门前三包’仍是守护美好南京的一剂‘要方’。”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政委赵桂飞表示,将重点推进“门前三包”网格化巡查执法,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并进行奖优罚劣,真正使2400名城管执法的主力军,人人身上有任务,与此同时强化公众参与和监督“门前三包”。“通过对少数商家的严格执法促进周边商家的自觉履行相关责任,对问题路段的集中整治带动全区范围的覆盖管理,做到整治无疏漏,管理无盲区,在‘门前三包’长效管理上实现新突破。”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佩杰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