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提高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07.01.2016 14:04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每月最低缴存额涨22.4元,提至283.2元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在官网宣布,从今年1月1日起,上调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至1770元,照此推算,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最低额度为283.2元,比上一年度增加22.4元。
记者了解到,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于去年7月按时调整了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2015年度缴存基数为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182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5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当时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出台,因此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待新标准公布后及时调整。昨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由于南京市已于本月开始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该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也做出相应调整,由之前的1630元提高至1770元。
简单算了笔账,按照缴存比例8%-12%,及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1:1计算,南京在职职工的公积金每月最低缴存额为283.2元(1770元×8%×2),比之前的260.8元提高了22.4元;每月最高缴存额可以达到4368元(18200元×12%×2)”,较2014年度的3888元提高了480元。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单位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随工资浮动,如某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缴存比例为12%,那么其个人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就是720元,加上单位支付的另一半,该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缴存金额为1440元;有职工月均工资为3000元,那么公积金月缴存额就是720元。(记者 马祚波)
编辑: 廉昕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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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2016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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