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06.04.2016  10:14

        近期,上海、广东、天津等多个省市相继下调社保费率。江苏宣布将失业保险费率从2%下调至1.5%,南京也计划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对此,有专家指出,下调社保费率,需综合考虑物价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等诸多因素。

        算成本

        南京个人工资1万元,不计算公积金,单位实际支付13120元

        目前,南京的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个险种,单位缴费比例至少为31.2%(工伤保险最低缴费比例为0.2%),个人缴费比例为10.5%,五险的缴费比例合计超过40%,如果个人月工资为1万元,那么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为1050元,单位缴纳的社保费至少为3120元,单位实际支付13120元(未计算公积金),个人拿到手的工资为8950元(未计算个税)。

        “我们公司成立于2012年,现有员工40多人。”南京一家高科技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的人力成本一年高达400多万元,占到年运营成本的60%—70%,其中20%为缴纳的社保费。“如今企业的用工成本逐年上升,社保费率下降一个点,我们一年下来就能省下几万块钱。

        根据清华大学民生经济研究院发布的《2015年中国企业家发展信心指数》报告,人力成本已超越融资成本成为企业最大的压力来源。近八成企业家认为,“五险一金”支出负担过重。

        调费率

        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计划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前不久,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全市各行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率细分为8类,其中,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1.2%升至1.9%。

        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适当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从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

        “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由于各行业工伤风险程度不同,费率有升有降,这样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权益。”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市政府关于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文件还没出来,人社部门已经向市政府报告建议按省文件执行,待市文件出台后才能正式启动。

        谈影响

        下调社保费率,需综合考虑物价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等诸多因素

        “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下调社保费率,更多地是为了刺激投资,减轻企业负担。”南京财经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曹信邦认为,社保费率调整涉及多方面的因素,除了当前社保基金的收支状况,还要考虑到基金长期的收支平衡。以养老保险为例,如果下调单位缴费费率,就意味着进入统筹账户的钱减少。目前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主要还是省级统筹,也有部分统筹地区出现了当期收支不平衡的问题,是需要动用历年的累计结余和财政的补助来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各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调整社保费率,不利于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的实现。因此,社保费率也不能一味地降低,还需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南京财经大学教授王增文说,从目前情况来看,各地下调的多是工伤、失业、生育险种,而非养老、医疗等大险种。这是因为去年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要求下调这3项保险费率,同时,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基金,各地普遍收大于支、结余较多,因此适当下调费率不会影响保险基金正常运行。不过,下调社保费率,必须经过精密测算,综合考虑未来的物价水平、财政负担能力等诸多因素。“尤其是划拨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办法是今年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哪些国有资本可以划转、怎么操作,还需进一步细化。”(肖姗)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