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16年中招3月9日—10日报名
交汇点讯 3月7日,交汇点记者从南京市招办获悉,南京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3月9日至10日进行,各区招生办负责办理本区学生的报名手续。
具体报名对象及手续如下:
1.具有南京市初中学籍的初三年级学生均由就读学校到区招生办集体报名。
2.具有南京市户籍、在外市就读并拟回南京市升学的初三年级学生,可于3月9日至1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办报名,参加体检、考试和考查;也可于5月20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办参加补报名,但各区招生办不再为此类考生组织体检、体育考试和英语听力口语考试。
3.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办报名,年龄限在18周岁以内(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因就读学校和户口所在地填报志愿范围不同、需回户口所在地升学的学生,持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招生办《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建档号证明》,于5月20日回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办办理转档手续。
5.具有南京市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在南京市继续升学,应在南京市就读的初中学校报名、填报志愿。
据了解,报名信息均以《南京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初中学籍管理平台)》(简称学籍系统)为基础,与学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未在学籍系统注册的学生不能在学校参加中考报名;有学籍的学生必须在就读学校参加中考报名;学籍系统中学生学籍信息与就读学校、报名学校必须一致。对《学籍系统》中就读学校与中考报名学校不相符的学生,中考报名学校应先通过《学籍系统》变更学生的学籍信息,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此外,采集考生信息时,体育考试选题同时进行采集。中考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录入选题,并于3月18日打印出考生的选项确认单,请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于3月21日交回学校存档
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户口簿或有关证明,并交纳报名、体检和考试等费用。
另悉,南京市中考、高考体检工作于3月10日至3月31日期间进行。全市要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以及往届生,以及报考普通高校、高职单招、对口单招的考生均要参加体检。没有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能被学校录取。考生可根据学校和各区招生办的安排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交汇点记者 葛灵丹
编辑: 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