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迁建落成
17.11.2015 13:0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11月16日上午,南京市红十字会在岱山南麓西天寺墓园内举行《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颁布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迁建落成仪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红十字会领导及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家属等约800人参加活动。
据悉,南京市红十字会曾两次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建立缅怀纪念的场所。由于近年来捐献者越来越多,原有的纪念林已无法满足刻名和开展纪念活动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及近3年的施工,新的纪念林在今年顺利完工。早在1996年,由南京市政府推动成立了遗体捐献者组织“南京市红十字会捐献遗体志愿者之友”。该组织成立以来,共有7000多位市民报名参加,已有1300多人实现捐献。
《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今后捐献器官和遗体者亲属如果生病需要器官移植的话,可优先获得其他捐献者的器官;而且对器官和遗体捐献者,在其遗体运送、火化等环节优先给予便利。据悉,这是目前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遗体、人体器官及人体组织捐献三项工作同时合并规范的地方法规,也是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记者姚宏
编辑: 莫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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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01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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