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统计局统计实践导师制实施一年成效显著

22.10.2014  15:01

为全面落实统计“三级创新”体系,加快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统计干部专业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充分发挥统计业务骨干的带动示范作用,2013年5月,南京市统计局在全国首创统计实践导师制度,推出了《南京市统计局关于推行统计实践导师制度的工作意见》,并于2013年7月在市委党校举行了“统计实践导师”的聘任仪式,全市首批共29名统计实践导师和45名学员结为师生,聘期两年,以“一对一”的教学模式,培养学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实践技能。

多措并举、有序推进。一是印发了《统计实践导师和学员职责(试行)》,明确了导师和学员的职责,加强了导师指导的针对性;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实践导师制工作的通知》,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对导师配备、学员管理、活动开展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三是召开了一次工作推进会和一次导师、学员座谈会,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责任,明确了工作方向;四是举办了多期“统计大讲堂”,安排统计实践导师围绕不同专题进行授课。

师徒结对、成效显著。2014年9月,导师和学员对统计实践导师制度实施一年来的学教活动进行了总结,取得了显著成效。学员在导师现场面对面、网络电话等方式的具体指导下,共完成各类分析调研67篇,其中多篇分析被《江苏统计》、《统计科学与实践》、《南京日报》、《金陵瞭望》等报刊杂志刊登或得到市、区领导的批示。学员普遍反映在导师的精心指导下,统计业务水平得到了提高,统计分析能力得到加强,撰写统计分析的思路以及视角得到了拓展,丰富了思维,开阔了眼界,得到了锻炼。

教学相长、共同提升。建立统计实践导师制度是对常规统计培训教育的补充和深化,可以有效提高统计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连续性和操作性,是转变培训管理方式的重要措施。从统计实践导师制实施一年的成果来看,导师们都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义务为学员提供指导;学员们都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课题;同时,导师们为了更好的指导学员,也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和研究,努力提升自身的素质和指导工作的能力。

在已经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导师和学员对下一年度的教学指导制定了具体计划,并拟定了新的研究课题,力争在两年聘期内培养出一批具有统计实际操作能力和统计分析能力、数据诠释能力的综合型统计人才的目标。(拟稿人:丁铭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