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听证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年龄上限和办卡点设立成关注热点

01.07.2015  01:06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讯(记者 郭蓓)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南京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今天下午,南京市法制办在宁召开了《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

  据悉,目前南京已建成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768个,投入运营公共自行车2.09万辆,全市公共自行车日均使用量达9万多人次。而根据《南京市公共自行车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到2017年,南京公共自行车主城区网点增至1000个,车辆总量3.5万辆,网点增至2000个,车辆总量达7万辆,基本实现公共自行车服务全覆盖。

  对于公共自行车服务网点的设置原则,《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起草单位,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吴红兵表示“应当考虑区域人流、人口密度和交通集散、换乘衔接、出行需求等因素”。遵循服务公共交通出行原则,主要在居住小区、公共交通站点设置,方便换乘以及逐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完善服务网点布局和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络相结合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听证会上,来自机关、高校、市民等各方代表就公共自行车网点设置、自行车使用条件以及非热点地区的资源配置等问题,进行了积极讨论。对于办理公共自行车市民的年龄上限以及办卡点的增设等问题给予了建议。

   对符合条件的70 岁以上老人可否适当放开

  在《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的二十四条中,规定了使用者必须是“年满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骑行)”。随着社会的发展,老龄化趋势越加明显。对于“使用者”条件中限制的70周岁以上人群的限制使用,很多听证嘉宾建议,能否对于条件允许的老人适当放宽。同时建议,70周岁人群在提供健康体检证明等相关体检报告的同时,是否可获得公共自行车使用的延长期。同时也有代表坦言,对持有合法有效驾照的老人,是否也可考虑获得使用权。

  对此,南京市交通局副局长吴红兵表示,骑行上路并非是孤立车辆,考虑到老年人在骑车途中的潜在性危险因素,交通局方面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也借鉴了别的地区的办法,选择了70岁这个年龄上限。

   增设办卡点 可否将车辆推广至景区学校

  听证代表,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吴亚明经过先期调研后发现,不少位置偏远的学校外都缺乏公共自行车的设置。同时,代表张一多也坦言,调查后发现很多需要骑行的市民群体聚集在大、中学生的范围。为此他建议能否在学校门口设置必要的网点,方便较为偏远的学生使用。

  为方便外地游客,南京工业大学同学陈思雨建议,是否可在高铁或机场等地区设立临时办卡点,方便本地和外地市民随时办理和退还。同时记者也注意到,在听证会上,也有市民建议可在某些站点设立提供儿童安全座椅的车辆,保证安全的同时也可增加潜在客户。

  对于公共自行车的定位问题,有代表建议“将站点适当向旅游景点等地倾斜”。对此,南京市交通局表示,公共自行车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有机组成,主要定位就是日常公共交通出行的“首末一公里”问题。《南京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办法》所指的公共自行车是指作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工具,封闭园区、旅游景区等用于自助换乘、旅游、休闲、运动的自行车服务,不考虑适用。

   如何减少人为破坏?建议可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现实中,如何减少公共自行车的人为破坏现象,对于发现的问题怎样减少并有效制约?很多代表表示,条件允许的话,可利用信息技术界定责任。此外,也可将此与个人诚信档案对接。对此,南京市交通局表示,“将此纳入个人诚信,作为监督条款,或将是更为有效的举措。

原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