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档案局(馆)加大馆藏档案开放工作力度

30.11.2016  16:36

  为进一步促进档案史料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南京市档案局(馆)于11月30日再次向社会开放一批馆藏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南京市档案条例》等有关规定,南京市档案馆采用自审、互审和复审相结合的方法,将开放档案数据提交档案形成单位征求意见,并经馆档案鉴定委员会审核。此次开放档案共11个全宗3万多件,范围为馆藏1983-1986年形成的南京市劳动局、市水利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等单位档案。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设置调整、人员任免表彰、行业管理规定、业务工作统计、群团组织改选等文书档案资料。自此,南京市档案局(馆)已累计向社会开放11批次档案。凡机构组织和社会公众持合法有效证件,可免费查阅利用开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