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放宽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准入
10.01.2015 15:34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近日,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到2017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总数达到800家以上,其中年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的10家,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年营业总收入突破230亿元。
《通知》提出,在江南、江北各重点打造一个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示范园;鼓励有条件的区(开发区)建立与区域经济发展相匹配、各具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聚集区。
鼓励以多种方式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一次性建园补助(含上级财政补助)。
南京市还将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外资和港澳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来南京市发展,外资控股比例可放宽至70%,允许已在国内落户的合资企业在南京市独资经营。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登记制度。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依法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新引进南京市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按所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补贴;其中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可由企业纳税所属区(开发区)给予一定的房租补贴。
对引进的经商务部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或成长型总部企业,按对地方的财政贡献额给予补助奖励,凡购建和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给予补贴。
为南京市引进高端人才,市财政将给予奖励。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0.01.2015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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