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强化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人约谈制度
02.03.2016 18:53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南京市司法局召集部分公司律师事务部主任,就公司律师履行职责、依法执业、加强交流等方面工作提出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公司律师事务部负责人约谈制度。
一是找准公司律师事务部的角色定位,正确处理企业内部职员和法律执业者的双重身份。认真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公司律师、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的有关阐述,准确把握公司律师职能,特别是明确公司律师和社会律师的工作区别,在服务依法治企上主动作为;二是依法规范执业,着力推进企业法治化建设。明确公司律师的执业范围,做到精法、善法、信法;三是加强公司律师业务交流,加强公司律师工作的互通共享。在年内组织公司律师事务部工作观摩会,请部分公司律师事务部展示诉讼标准化流程、公司内部对公司律师的激励机制等。
公司律师是律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03年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南京市在南钢、南化、长航油运、苏宁云商、中信银行、梅钢等6家公司内部设立公司律师事务部,公司律师在企业内部合同管理、诉讼、普法、决策参考、辅助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每年审查各类合同近万件,处理诉讼百余起,业务领域涉及投融资、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2.03.2016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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