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台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意见

05.02.2015  13:36

  日前,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南京市将逐步建立健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数据库,建立各级经济责任审计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意见》明确,南京市将探索和开展领导干部任职经济责任告知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市管领导干部任职到岗时,由组织部牵头,审计局配合,告知其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在部分单位先行试点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相关领导干部在接到组织部门下达的任职变动通知一个月内,必须履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手续,由组织部牵头,组织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对离任人、接任人的交接工作进行监督。各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按照任中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数据库,建立成员单位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


  在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上,将突出对经济活动复杂、资金资产量大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领导干部,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以及管理、分配及使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注重扫除“盲区”,根据各级党委和政府、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要求,对企业中不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实现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逐步开展对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