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布新成立部门职责分工

25.12.2015  23:36

  南京市此前完成了新一轮市级机关机构改革。南京市政府今天公布了新成立和调整的局级机关的“三定”方案,就其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做出明确规定。一批民生职能的归属大变:以往住建委管的城市道路、社会停车场和公交场站建设归到了交通运输局,原来规划局管的城市雕塑划到了绿化园林局,原来城管局管的城市排水问题,如今由市水务局接过了担子……

  绿化园林局:城市雕塑也归它管理

  新成立的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划入原市园林局的职责,划入市农业委员会承担的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以及市林业局的职责,划入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园林绿化设施建设职责、小城镇和村庄绿化建设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市规划局承担的城市雕塑管理职责。 这个部门执掌着南京的“绿色图章”。城市道路和城市河道两侧附属绿化建设分别由市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设计方案在工程施工前需经“绿色图章”审查并接受绿化园林质监机构的监督管理;超过100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按立项主体划分,由市、区绿化园林部门组织实施。

  关于绿化园林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谁负责?这次的“三定”方案明确。根据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有关规定,市、区绿化园林相关执法工作由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具体实施,相关业务接受市绿化园林部门的指导。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各区林业执法部门具体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市绿化园林部门的指导。市绿化园林部门应加强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对各区林业执法部门的专业指导。

  水务局:城乡排水防涝都归它管

  南京市新成立水务局之后,把城乡水系统一给了一个部门管,这一部门是以原来的市水利局为班底。根据这次公布的南京市水务局职责调整,划入原市水利局的职责。 划入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城市供节水、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监管,城市水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及指导村镇供水、排水、污水处理职责。 划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市政排水设施管理维护,占用、挖掘城市河道审批,城市排水许可,河道引水系统的调度和管理,城区排水防涝、防汛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等职责。

  为了避免职能扯皮的状况发生,这次的三定方案明确了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市水务局承担水资源保护的责任,市环境保护局承担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的责任。

  房产局:维修资金使用审批下放到各区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原来隶属于南京市住建委的二级局房管局升格为一级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恢复了数年前南京市房产局的格局。在这次“三定”方案中,明确其职责是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责任。划入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统筹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职责。 将房屋登记相关职责划入市国土资源局。 将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工作的职责下放至各区; 将主城六区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的职责下放至各区。

  这次的文件还列出了该局要加强的职能: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监管,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的监管,强化房屋转让、按揭、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地产企业、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切实做好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有机衔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强化城市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房屋居住和使用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随着房产局的“出走”,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6家事业单位划归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管理。具体为: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南京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南京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南京市白蚁防治管理处)、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公共停车场归它管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虽然在这轮改革中名字没变,但相应职能却扩大了不少。这次“三定”方案明确,该局挂市地方铁路发展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城乡交通运输管理责任。 划入原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的全部职责; 划入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承担的城市道路(隧桥)、社会公共停车场(与交通设施配套)、公交场站建设职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职责; 划入市城市管理局承担的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设施日常管养维修,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审批等职责; 划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综合协调地方铁路建设的职责。

  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等设施日常管理维修由谁来负责。这次的方案细化了规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挖掘、临时占用审批,负责编制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的管理、维修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对未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行为的制止和处罚,负责城市道路(隧桥)卫生保洁、路灯照明等附属设施的管理、维修,负责城市道路(隧桥)广告牌的许可设置和管理;市绿化园林局负责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附属绿化设施的维护。(编辑:江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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