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局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工作

18.09.2017  17:38


  为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力度,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近日,南京市工商局推动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推进全市放心消费工作的意见》,围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提出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放心消费参与度。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等主题,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公益宣传和消费者教育活动,唱响“放心消费在南京”宣传品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办好“科学消费大讲堂”“放心消费论坛”。提升宣传教育实效,继续开展好“放心消费基层行”活动,突出抓好面向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及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消费群体的教育普及。加强对网络购物、预付卡消费、个性化定制等新型消费模式的引导,促进消费结构转型升级和新消费业态的健康发展。
  二是强化创建重点,提升消费环境安全度。深入开展品牌消费集聚区放心消费工作,积极开展“正版正货”、先行赔付等公开承诺制度与落实机制。推进“中华老字号”“江苏老字号”“南京老字号”和驰(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等认定工作,在全市培育和创建成20个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规模影响力的品牌消费示范集聚区;每个区争创2个“省市级品牌消费集聚区示范单位”。深入推进食药、食盐、农资、烟草、汽车等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工作。
  三是强化体系机制建设,提升监管与服务民生水平。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好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加强质量监管和风险防范,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消费纠纷调处与社会大调解工作对接机制,全面推动消费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双向化。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和先行赔付,到2020年实现在1000家放心消费参创单位中实行先行赔付。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一体化,加强行政指导与行政约谈。强化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强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和社会监督,积极打造“互联网+消费维权”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