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尾气检测造假 车主和维修单位一并受罚

15.09.2015  11:53
 

  日前,全国人大网站公示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新法加大了对机动车污染的治理力度,其中提到,伪造机动车尾气检验结果或出具假报告,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治理装置通过尾气检测都属于违法行为。南京市环保部门表示,以前环保部门处罚上述行为很难,新法有了明确规定后,这种尾气检测作假行为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探访:花200元装个三元催化器就能过年检

  从2013年起,南京启动了黄标车淘汰工作,黄标车强制报废。所谓黄标车就是尾气检测未达到环保要求,不能领到环保标贴的车辆。这类老旧车辆,如果通过技术改造降低尾气排放,检验合格后也能拿到环保标识。可是,不少车主为了省钱,都是通过“黄牛”给车辆做手脚过尾气检测关。记者在几处检测点了解到,所谓的代办内容就包括尾气超标时帮忙过关,以一台小轿车为例,只要花200元就能保证过关。一名“黄牛”称,如果是汽车,可以通过临时换个三元催化器让尾气达标,拿到环保标识再换回原来的就可以。但如果是全套尾气治理改造,要花上1万元。

  据环保部门介绍,过去对于“黄牛”这种做手脚的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禁止规定,环保部门无法对其进行查处。而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处罚:检测机构造假处罚上限提高到50万元

  除了“黄牛”做手脚让尾气超标车辆过关,南京市还存在检测机构造假行为。

  南京市环保局介绍,去年市环保局经过查处,对3家检测机构进行通报并处罚金,这3家检测机构分别是南京江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浦口分公司、南京江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和南京城北机动车环保检测有限公司,违法事实都是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市环保局分别作出了处罚4万元、3万元和3.5万元的决定。

  据介绍,全市尾气环保检测一共有24家检测点,分属5家检测公司,公司资质由省环保厅授权。过去,对于这些检测机构,环保部门只能进行行政处罚,处罚上限只有5万元。而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环保部门:新法将有力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

  根据南京市PM2.5源解析结果,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工业污染之外的最大污染源,而超标排放车辆通常一辆车的排污量就相当于几十辆甚至几百辆合格车辆的排放总量。环保部门表示,新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的防治,非常必要。

  新法规定,以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的方式通过机动车排放检验或者破坏机动车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机动车所有人处5000元的罚款;对机动车维修单位处每辆机动车5000元的罚款。环保部门表示,这条规定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处罚“黄牛”行为,也可以对造假车主同时采取处罚。

  此外,新法还规定,驾驶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上路,由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而在过去,查处超标车辆主要通过电子监控和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查处,环保执法人员人数有限,不可能做到每个路口都联合执法。今后驾驶超标车辆将由交警直接处罚,可以解决这种执法尴尬。(江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