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出台六大物业配套制度 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已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增强《条例》可操作性,南京将制定出台相关配套制度。昨天,涉及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六个配套文件在南京人大网上全文刊登,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咋办? 一成业主不满,就可请第三方来评估
《南京市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如果小区里有一成业主对开发商所选聘物管不满,就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来对物管水平进行评估。
物业服务到底好不好,今后不再是物业和业主各执一词,可以交给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来公正评判。这次的评估办法规定,已交付使用物业占业主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业主,因对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不满意,要求物业评估机构评估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选定物业评估机构,委托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
住宅维修金如何管理 小区共有设施收益七成纳入维修资金
《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收益的70%,应列入物业管理区域内统筹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包括:业主按规定首次交存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交存的电梯、消防等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维修资金的分户利息;业主续交的维修资金等。
此外,商品住宅业主应当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首期交存标准如下:(一)多层住宅、非住宅(含营业性车库、车位等)为本市多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6%;(二)高层(配备电梯的多层)住宅、非住宅为本市高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7%。
小区的电梯间广告收入,到底如何分成?一直是议论的焦点。上述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把共有部位经营收入的七成纳入维修资金:“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或共有设施经营所得收益的百分之七十,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这次的办法里明确五种资金要纳入其中,包括:扣除支付业主房屋分户利息和管理费用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孳息)部分滚存剩余的资金; 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回收的残值等。
开发商拒不履责咋办 业主可申请动用住宅物业保修金
在探索化解物业管理难题方面,南京在全国首创了住宅物业保修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业主可申请动用住宅物业保修金。《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物业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内交存,用作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专项资金。
办法规定,物业保修金的交存标准按照物业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比例交存,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物业建筑安装成本的市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公布物业保修金的交存额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产权首次登记之前,应当根据规划核准的当期项目总建筑面积,按标准将物业保修金交存于专用账户,取得缴款凭证。
首次业主大会经费哪里来 开发商交钱筹备 最高10万
今后,小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前,开发商或需先缴纳会议筹备经费,最高10万元。这是《南京市住宅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里的一项规定。
办法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销售交易手续之前,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定的专用账户缴存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本办法发布前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可以在首次业主大会筹备阶段补缴。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立筹备经费专用账户,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具体缴纳多少钱?按照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区域规划核准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3元承担筹备经费,费用最高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
这些钱怎么用?筹备经费主要用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及会议期间所需的办公用品、资料印刷、会务、宣传、交通、通讯、误餐补助以及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第三方等必要费用的支出。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使用情况,包括经费开支原始单据、预算执行报告等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钱奕羽)
来源: 金陵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