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将启动 责任明确到个人

20.05.2015  14:09

  新华网南京5月19日电(徐婕)随着气温的节节攀升,一年一度的夏季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也全面展开。本网从南京市环保局获悉,今年南京夏季秸秆禁烧的重点保障时段为5月20日至6月30日。

  全市域禁烧,重要保障三大区域

  南京市明日起将实行全市域秸秆禁烧工作,其中高速公路、机场、铁路以及水源地、生态红线区等区域是禁烧检查的重点保障范围。

  据悉,重点保障区域包括:1.禄口机场周边20公里范围内。主要包括江宁区禄口街道、横溪街道、湖熟街道、秣陵街道,溧水区柘塘镇、永阳镇、洪蓝镇、东屏镇。2.沪宁、宁杭、宁连、宁合、宁通、机场高速、二桥、三桥、四桥高速连接线等高速公路、省道和铁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重点包括栖霞区八卦洲街道、龙潭街道、栖霞街道、西岗街道,六合区横梁街道、马鞍街道、龙袍街道、龙池街道、金牛湖街道、竹镇镇,江宁区汤山街道,浦口区江浦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高新区泰山街道、盘城街道,溧水区白马镇,高淳区漆桥镇、东坝镇、固城镇、桠溪镇等高速沿线镇。3.饮用水源地、重要生态红线区域、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责任明确到个人,奖惩分明

  根据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2015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次全面禁烧期的具体责任将会明确到个人,并按照禁烧工作完成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奖惩。

  通知介绍,各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要制定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区(园区)、街道(镇)、社区(村)、组层层签订责任状,同时建立保证金制度,确保田块禁烧责任包干到人。环保、农业、城管、公安等市相关部门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在禁烧高峰时段督促指导全市禁烧和综合利用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查处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其中,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处罚和考核,统一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统计和信息通报工作。

  此次秸秆禁烧工作将按照《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宁环委〔2014〕19号)对各区(园区)进行考核,对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者进行通报表彰,对发生全省“第一把火”或焚烧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南京市环保局和市农委根据《南京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试行)》(宁政办发〔2013〕118号),分别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补助,同时建立禁烧成效与农村补助资金直接挂钩的机制,将卫星火点与巡查火点作为扣减相关资金补助的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