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23.12.2014  17:21

  18日,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联合发布最新编制的《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138个收费项目被纳入清单,其中18个免征、5个限时免征、31个部分免征、1个取消,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和市民再减负4.36亿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编制的《收费目录》,包含了市属和区属部门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在依法实施社会公共管理,或者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在进入清单的138个收费项目中,护照费、认证费等18个收费项目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5个收费项目限时免征,即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土地登记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等31个收费项目部分免征;排污收费、污水处理费等83个收费项目继续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取消的收费项目是河西新区开发配套费。


  免征的18个收费项目和取消的1个收费项目均是自《目录》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余项目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目录》基本达到了能免则免、能低则低和收费项目相对比较少的目标。”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2013年收费统计数据,免征、限时免征、部分免征和取消的收费项目,预计在往年减免的基础上,每年再为企业和市民减负约4.3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