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去年消费维权案爆发式增长,欧尚、迪卡侬、宜家、麦德龙、北京华联等被告
79根金条3天后才发货,天猫付违约金
资料图片昨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发布2015年消费者维权案件审理情况。2015年,南京消费者维权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比2014年增长101%。职业打假人专业化分工,商业化维权行为突出,涉及南京欧尚、宜家、麦德龙、北京华联等大型超市卖场的案件1900多件,占此类案件数量的60%以上,以淘宝、天猫公司为被告的案件有33件。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食品的诉讼案明显增多。
买啥最闹心?
解读
进口橄榄油、保健品、烟酒诉讼明显增多
据南京中院统计,2015年,南京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3158件比较典型的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案件,相比2014年的1564件,上升了101%。案件数量的大幅增长。涉诉案件的标的既有食品、保健品、日杂货用品,也有汽车、家具、家电等大宗商品,还有电信金融、网络购物、预付款消费、教育培训、旅游、美容等服务,涉诉金额低的仅有几元,高的达几万元、几十万元。其中,食品与日杂货用品在所有案件中占比最高。
另外,针对进口商品尤其是进口食品的诉讼案件在去年一年明显增多,有针对进口橄榄油的,有针对进口保健品的,也有针对进口烟酒的。南京中院审理法官认为,这反映了现在的消费者并不盲目相信进口食品的安全性,消费观趋向理性。
消费者主张赔偿的主要理由是商品标识不规范。
告了谁?
告的多是大卖场及电商
“原告比较集中,被告也比较集中。”分析去年南京消费者维权案件,办案法官给出这样的结论。据统计,2015年,在南京市两级法院提起涉消费者权益诉讼案件超过20件的购买人达33人,这些人员总共提起的诉讼案件超过1800件,在全部案件中占比将近60%。南京2015年比2014年激增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主要来自这部分案件。
据了解,这些职业打假人虽然也是消费者,但他们的维权诉讼是一种商业化维权行为。他们在商业化维权的过程中,还初步形成了各自的专业领域,如有的人主要针对的是服饰类商品面料成分、含量不符的问题,有的人主要针对的是产品执行标准的标注问题,有的人主要针对食品营养标签的标注问题。
根据案件分析,这类案件的被告以大型超市、卖场居多,因此,从案件的地区分布来看,多集中于城区内有大型超市、百货商店的地区。2015年,涉诉的这些超市、卖场主要有南京欧尚超市、迪卡侬(南京)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南京宜家家居有限公司、南京悦家超市、锦江麦德龙公司、北京华联超市等,涉案1900余件,占此类案件数量的60%以上。这些大型超市、卖场,在法律上均为产品销售者的身份,消费者直接起诉商品生产商的案件相对较少。
此外,随着网络购物的火爆,因网络购物而产生的纠纷也明显上升,网络交易平台也频频成为此类诉讼的被告。据统计,2015年消费者维权诉讼案件中,直接以网络交易平台为被告的案件有接近200件。其中,以淘宝、天猫公司为被告的案件有33件。
79根金条延迟发货电商被判赔违约金
典型案例
李先生于2014年3月15日凌晨1:07至3:45期间,在天猫商城店铺,分79份订单购买79根10g的金条,每单商品价格均为2650元。李先生在订购的同时,将货款支付到第三方监管账户即支付宝中,总计货款金额为209350元。同年3月18日15:50,网店将李先生订购的所有金条作为一份快件交付顺丰速递物流公司进行发货。
当日16点04分,李先生认为天猫商铺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向“商城”提出退款申请。3月19日19点06分,顺丰速递物流公司将快件退回天猫公司。3月20日16点19分,经电商公司同意,支付宝将209350元货款全部退还李先生。2014年5月12日,李先生向法院起诉,认为天猫公司延迟发货,妨害其购买权益,应承担迟延发货的违约责任,要求天猫支付延期发货违约金39500元(79单×500元/单),该款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猫商城”的《天猫规则》之《延迟发货规则与实施细则》中载明:迟延发货,是指除特殊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后实际未在七十二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预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 100个天猫积分对应人民币1元整。法院最终判决部分支持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将违约金调整至800元,以天猫积分形式支付,即天猫公司应支付李先生80000个天猫积分。
貉子毛标成水貂毛
商场付了3倍赔偿金
2014年12月14日,张某在南京新街口德基商场购买了一条进口围巾,价格高达8900元。围巾所附的合格证中标注成分为:“主体:100%羊毛;毛皮部分:水貂毛皮。”张某将该围巾送至国家皮革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验,该中心出具了检验报告,鉴定该围巾毛皮材质为貉子毛皮。后张某以该商场欺诈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商场退还货款8900元、支付三倍的赔偿金,并承担质检费用3000元。庭审中,商场表示,围巾来源合法,不是假冒伪劣产品,关于标识问题,是第三方负责翻译,是翻译错误导致标识存在瑕疵。发现问题后,商场已更改了同款围巾合格证上的成分标识,并且售价没有变化,因此,商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只同意张某退货,不同意三倍赔偿。
法院认为,商场在销售商品时没有严格核实报关单上英文标注与商品合格证上中文标注不符,主观上存在过错,最终判决该商场退款退货,并向消费者支付商品价款三倍的赔偿金26700元及质检费用3000元。
记者冒群
编辑: 廉昕朦